西安举办“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1970-01-01 浏览:1108次
 
中国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关于在西安联合举办“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包括勘察设计、建设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企业):
2004年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提出尽快在我国全面推行为业主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并明确规定项目管理要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2006年,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明确要求建立健全职业项目经理人的社会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为切实提高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通商务、敢负责、能适应国内国际工程承包需要的项目经理队伍,中国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和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06年6月3日在西安联合举办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培育与发展;
2、受业主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运作模式;
3、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概论与实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2006年6月3日至5 日(6月2 日全天报到)
    2、本次培训班在西安举办。
报到和培训地点:西安唐城宾馆(西安市含光路南段229号 电话:029-85265711)。                      
三、授课教师:
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的同济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及大型企业的知名专家、教授授课。
四、参训学员与取证:
1、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应是具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IPMP(工程)C级以上证书、或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并在业主和开发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
    2、培训班结业后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统一签印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培训证书》,此证书作为申请A级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必备条件。
五、其它事项:
1、培训教材费每人1200元,外地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本地学员如需住宿提前告知);
2、由于招生名额有限,请各单位务必将拟参加学员报名回执于5月25日前传真至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报到时请参训学员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相应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联 系 人: 程 璐
联系电话:13193372116   029- 88494295-8831
 
 
                                       
 
 
 
中国建协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二OO六年四月十九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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